飯館通大明:我靠預製菜發家致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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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雇傭夥計

    夏沐搖搖頭:



    “不高,隻要工作認真,我覺得值這個價錢。”



    聽夏沐堅持,馮三喜也沒有再勸。



    “找人容易,但是若是夥計的工作需要涉及錢財,那麽契書會比較貴。”



    稍微琢磨,夏沐就明白對方為什麽這麽說。



    牙人除了幫忙介紹,還要負責擔保。



    這個契書大概有點後世保險的意思。



    夏沐開口:



    “那不知比較貴,是多貴??”



    馮三喜比出兩根手指。



    夏沐遲疑:



    “二兩銀子??”



    馮三喜嘴角微微一抽,不過臉上卻沒有表現出什麽不快。



    他輕輕搖頭:



    “不是二兩,是二十兩!”



    聽到這個數字,夏沐倒吸了一口涼氣。



    二十兩可不是個小數目,普通一個壯勞力,一年也就能掙幾兩銀子。



    要存二十兩,就算不吃不喝也要幹好幾年。



    見她吃驚,馮三喜連忙解釋:



    “之所以這麽貴,主要是涉及錢財。”



    “若是出了什麽問題,我們馮記牙行可是要負責任的。”



    “這二十兩,是為了保障我們雙方的利益。”



    夏沐自然也明白這個道理。



    這就和越貴的車,保險費就越貴一樣。



    隻可惜,她現在手裏一共就十幾兩了,根本給不起契書的費用。



    “那如果不涉及錢財呢?”



    馮三喜抿了一口茶:



    “如果隻是普通的店夥計,契書隻需一兩銀子就可以。”



    聽到價格,夏沐鬆了口氣。



    “那就請馮先生幫忙找個普通的女夥計吧,不過必須是家境清白的。”



    夏沐已經想好了,現在每天的收入也就幾兩銀子。



    就算全被偷了,也就虧幾兩而已。



    那麽多顧客看著,想來也沒有哪個夥計敢那麽大膽直接偷錢。



    畢竟,在明朝,偷錢屬於“竊盜”的重罪,被納入“六贓”之中。



    偷盜一貫以上,官府會在其犯人胳膊上刺“竊盜”二字,再犯則可能麵臨更重的刑罰。



    如果偷盜金額達到100貫,甚至會被判處絞刑。



    夏沐並不覺得身家清白的人家,願意為了這麽幾兩銀子,冒這麽大的風險。



    馮三喜思索片刻:



    “如果隻是普通夥計,那就簡單了。”



    “不知這位娘子是否有時間,如果有,我現在就讓夥計去把人給你喊來過過眼。”



    夏沐估算了一下時間,現在是7點多。



    父母大概會10點左右到店,也就是說她還有2個小時左右的空閑時間。



    夏沐:



    “那不知道需要等待多久?”



    馮三喜:



    “無需多久,半個時辰足以!”



    夏沐:



    “行,那你去喊人吧。”



    馮三喜朝夥計吩咐兩句,夥計便急匆匆地離開牙行。



    馮三喜慢條斯理地續上第三盞茶,茶湯在白瓷盞中漾開淺淺的漣漪。



    窗外蟬鳴聒噪,日頭已爬過屋簷,將竹簾的影子斜斜投在青磚地上。



    一刻鍾後,第一個麵試者急匆匆地走了進來。



    來人是個身形微胖的婦人,青布褂子漿洗得發白。



    進門後立刻對著馮三喜福了福身:



    “馮先生安好。”



    “這位是王春花,家裏有5口人,丈夫在城北種地的,平常在城裏幫忙漿洗衣服貼補一下家用,為人很是勤快。”



    馮三喜撚著胡須介紹。



    夏沐抬眼打量女人手上全是老繭,一看就是經常幹活的。



    衣服雖然全是補丁,但是十分幹淨,衣角有輕微的水跡,恐怕剛才還在忙著洗衣服。



    夏沐開口詢問道:



    “你可會算數?”



    王春花有些遲疑:



    “這位東家,我可以學!”



    聽到這話,夏沐已經明白了。



    可以學的前台詞就是不會。



    馮三喜聞言立刻明白夏沐的意思,他笑嗬嗬道:



    “王春花,看來不太合適,你先回吧。”



    王春花聞言心中有些不甘。



    這個店夥計的收入,比她現在多了200文,而且隻需要工作半天。



    “東家,我學東西很····”



    沒等她說完,馮三喜便揮手打斷:



    “王春花,你還懂不懂規矩?”



    “說不合適就不合適,趕緊回去吧,否則下次就不用來了。”



    聞言,王春花立刻閉上了嘴,趕緊跑出牙行。



    轟走了王春花,馮三喜立刻換上笑臉:



    “嗬嗬,讓夏娘子見笑了。”



    很快,門外再次傳來細碎的腳步聲。



    一個紮著雙丫髻的少女探進頭。



    馮三喜揚聲催道:



    “進來說話!”



    少女這才挪步進屋。



    馮三喜介紹道:



    “楊春桃,今年十七,家裏有6口人,父親是高淳縣的甲長,身家絕對清白。”



    為了完善基層管理,應天府內實行裏甲製。



    每110戶為一裏,設裏長;



    每10戶為一甲,設甲長。



    雖然裏長和甲長不是官職,甚至不是吏員,隻是役職。



    但是,這兩種職位民間還是有一定地位的。



    畢竟,他們需要負責兼具行政、賦役、治安等多重功能。



    夏沐打量楊春桃兩眼,眼前少女的衣著比王春花好一些,不過也僅僅隻是沒有明顯補丁而已。



    “可曾在食肆做過?”



    楊春桃點點頭:



    “我曾經幫趙家二娘,賣過兩個月的餛飩。”



    夏沐又問:



    “那可會算數?”



    楊春桃再次點頭:



    “爹爹教過,不過隻會一些簡單的。”



    有工作經驗,還會算數,更重要的是父親還是甲長,簡直就是完美人選!



    夏沐也沒有繼續挑挑揀揀,她朝馮三喜點頭:



    “不用挑了,就這位春桃姑娘吧。”



    馮三喜聞言撫掌一笑,從抽屜裏取出兩張泛黃的契紙。



    他取過狼毫蘸墨,筆尖在硯台邊緣刮了刮,這才落筆書寫。



    夏沐湊眼去看,見那契紙上早印著固定格式,姓名、年庚、雇傭事項等空格處,馮三喜正以蠅頭小楷填錄。



    “楊春桃,年十七,應天府高淳縣人氏,雇與夏家食肆為夥計,月錢五百文,工期5年……”



    馮三喜念一句寫一句,筆尖在宣紙上走得沉穩。



    有一說一,這種霸王條款放到現在絕對是違法的。



    每個月隻有一天假期就算了,更可怕的是,雇員是無法主動辭職的,一旦主動辭職需要賠償東家三個月的月錢。



    但是,雇主卻沒有限製,隻要願意,可以隨時辭退。



    不過,夏沐對此也不好說寫什麽。



    畢竟這是明朝,不是現代,她一個小小的食肆老板隻能隨大流。



    待契書落定,馮三喜取來朱紅印泥,讓春桃在落款處按了指印。



    等春桃在兩份契書都按了手印,馮三喜這才把契書轉了過來。



    “夏家娘子,到你了。”



    夏沐伸出手指,也在契書的末尾按了手印。



    蓋完手印,夏沐將一顆一兩的碎銀遞了過去。



    馮三喜接過銀子,隨後將其中一封契書遞給夏沐。



    “夏娘子收好契書,這另一封契書我會交給官府。“



    “如果夏家娘子的契書不見了,需要立刻到我這邊重新補辦一份。”



    馮三喜將折好的契書遞來,又叮囑春桃,



    “還不謝過東家?日後好生做事,莫要給你爹丟臉。”



    春桃慌忙屈膝行禮,發間的木簪隨著動作輕晃:“謝東家收留,春桃定當盡心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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